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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韦尔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3-12-05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近期就如下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在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具体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
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一致同意实施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并制定《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述事项已提交
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制定《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审
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为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
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 年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事项已提交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关于《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制定《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上述事项已提交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

    四、关于制定《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审
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为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
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 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事项已提交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
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
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人员,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
司竞争力,一致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上述事项已提交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审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为保证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一致同意本次拟定的《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上述事项已提交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关于向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审
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第一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认为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
致同意以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授予 785 名激励对象 772 万份
股票期权。上述事项已提交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关于向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审
核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认为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
致同意以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授予 2,126 名激励对象 1,228 万
份股票期权。上述事项已提交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关于调整 2023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审核
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一致同意对本
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
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785 人调整为 777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720,000
份相应调整为 7,716,850 份。上述事项已提交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关于调整 2023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审核
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一致同意对本
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
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126 人调整为 2,079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280,000 份相应调整为 12,270,600 份。上述事项已提交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