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汇金通:汇金通关于房屋征收搬迁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6-14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5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征收搬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搬迁事项概述
    根据《胶州市上合能谷低效片区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方案》,因胶州市城市
建设规划需要,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坐落于
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的土地及建筑物被纳入搬迁范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对公司位于胶州市
胶西街道办事处的土地及建筑物搬迁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总额
为人民币 73,449,757 元。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收到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支付
的首笔补偿款 2,203.50 万元, 占搬迁补偿款总额的 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房屋征收搬迁
通知的提示性公告(2023-029)》《公司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202
3-034)》《公司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进展公告(2023-041)》。

    二、本次搬迁事项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被搬迁房屋涉及与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
岛鲜众”)存在租赁关系,为推动本次搬迁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审议通过《关于与承租方签订房屋场地租赁补充协议的议
案》,同意双方解除租赁关系并由公司支付青岛鲜众 590 万元作为补偿,该款项
包含但不限于青岛鲜众因存在租赁关系所获得的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装
饰装修补偿等全部补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N5FDC27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镇杜村社区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任洪兰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2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海绵制品制造;家具制造;汽车
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股权结构:任红兰持股 55%,李春持股 45%

    四、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与青岛鲜众签署关于房屋场地租赁事项的《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现因合同所涉地块、房屋被政府划入搬迁范围,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照
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解除事宜:
    1、甲乙双方确认原《房屋场地租赁合同》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解除。截至
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租金缴纳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若乙方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搬离合同所涉场地并向甲方交付土地和房屋,则甲方不再向乙方主张新产
生的租赁费用。若乙方未能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之前搬离合同所涉场地并向甲方
交付土地和房屋,则乙方应按实际租赁时间据实补齐租金,租金结算以乙方实际
搬离场地之日作为计算租赁时间的终点,新产生的租金由甲方从应支付的补偿款
中先行扣除后,再向乙方支付。
    2、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590 万元作为补偿。鉴于政府以分期方式向甲
方支付搬迁补偿款,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政府的实际付款进度分期支付相应比例的
补偿款。上述款项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因存在租赁关系所获得的搬迁补助费、停产
停业补偿、装饰装修补偿等全部补偿,未单独列明的补偿项目及款项均视为已涵
盖在上述总额中,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其他名义就被搬迁房屋、土地及其他附属
设施搬迁事宜向甲方或政府部门或其他第三人提出任何要求、抗辩或另行主张其
他任何补偿款项及补偿费用,也不得再提出任何其他要求。若乙方违反本约定,
则需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补偿款并赔偿全部损失。
    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上述款项系甲乙双方为解决原合同因政府搬迁而解
除事宜所支付的一次性的了结费用,甲乙双方均完全知悉且认可该款项的计算方
式、计算过程及最终数额。甲方按约向乙方支付款项后,双方就合同解除及补偿
款分配一事再无纠纷。
    4、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内,由乙方自行添置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乙方需要自
行安排拆除。乙方应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向甲方交付房屋及土地,若乙方未按
期交付房屋及土地,除应按实际占用时间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日,还需按照原
合同约定的本年度年租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自行拆
除并处理乙方的相关设备等,所产生的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补
偿款中先行扣除后再支付。乙方搬离之前,应自行结清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费、
电费等全部费用。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青岛鲜众解除租赁关系,有利于推动搬迁事项进展。本次搬迁事
项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跟进本次搬迁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