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汇金通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6-14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50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关联方中津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
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审议通过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青岛汇金通
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津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
最高额度(指授权期限内单日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 3 年,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
用。
中津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韩敬远先生,关联关系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生效尚需
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
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津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Q3JR49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1-1808
法定代表人:李晓进
注册资本:18,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
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东方英丰租赁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9,172.06 万
元、净资产 18,856.37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732.25 万元、净利润 352.1
6 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津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韩敬远先生,关联关系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资产:公司应收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
2、交易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
3、交易方式: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
4、授权期限:3 年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中津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保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具体
每笔保理业务的费率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
资金周转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同时拓宽融资渠道,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中津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期限三年,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关联董事
李明东、李京霖、张春晖、董萍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 年 6 月 13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何树勇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提高资金周
转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
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基于盘活
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需要,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有助于提前回笼资金,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
流状况,同时扩宽融资渠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
对公司经营有积极意义;保理业务的费率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本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津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
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
场化原则,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请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无追索权保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