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股份:君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1-06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荆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荆娴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提名荆娴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朱承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荆娴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提名朱承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订、审议流程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
对象为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
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已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价
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
实现。
6、公司已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
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7、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共创共享,促进公司
战略目标实现,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更好的市场形象。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考
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上述指标能够反映
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公司所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充分考虑了公司
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指标设定合理、科学。除公司层面的
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
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及具体的解除限售数量。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
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红文: 毛磊: 陈翼然:
日期: 2023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