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2023-07-01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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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等,本所审核机构对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
1.关于股东大会有效期
根据申报材料,2022 年 6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与本次证券发行相关的
1
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请发行人说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是否仍然有
效。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 6 号》第 10 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请公司区分“披露”及“说明”事项,披露内容除申请豁免
外,应增加至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内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不用
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以楷
体加粗标明更新处,一并提交修改说明及差异对照表;请保荐机
构对公司的回复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核查把关,并在公司回复之后
写明“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
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的总体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06 月 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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