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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7-05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3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Virgin Holdings Limited
               持有公司股份 90,058,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13%(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总股本即 595,061,544 股为基数计算,下同)。股份来
               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Virgin Holdings Limited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1,000 万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8%。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
               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Virgin     Holdings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90,058,900
                                      90,058,900       15.13%
Limited            一大股东                                       股



                                           1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Virgin Holdings                90,058,900              15.13% 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Limited
             RED AVENUE                    294,570,000              49.50% 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Zhang Ning                        837,500                 0.14% 实际控制人

                       合计                385,466,400              64.77% —
         注:1、上述“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总股本即 595,061,544 股为基数计算。
             2、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Virgin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3/7/27       按市场价格   IPO 前取得   股东自身
                                           竞价交易减
Holdings     10,000,000 股    1.68%                        ~                                        资金需求
                                           持,不超过:
Limited                                                    2024/1/26

                                           10,0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0,000,000 股


         注:上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2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
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Virgin Holdings Limited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
在其名下的股份数量的 25%。若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
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4、除前述承诺外,本单位承诺相关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 Virgin Holdings Limited 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在减持期间内,Virgin Holdings Limited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3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大股东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
况,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及时、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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