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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7-25  

                                                         证券代码:603650            证券简称:彤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彤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5,730,02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总股本即
               595,062,991 股为基数计算,下同)。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
               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宇彤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7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18%。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
               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
               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舟山市宇彤创业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35,730,023
投资合伙企业(有                     35,730,023        6.00%
                   一大股东                                      股
限合伙)

                                          1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合理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                    因
                                                                                      源
                                                                        区间
舟山市宇彤创业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3/8/16~   按市场   IPO 前 取   股东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
投资合伙企业     7,000,000 股   1.18%                     2024/2/15     价格     得          金需求
                                           持,不超过:
(有限合伙)

                                           7,000,000 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7,000,000 股
       注:1、上述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
       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RED AVENUE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Virgin Holdings
       Limited、舟山市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舟山市宇彤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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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
在其名下的股份数量的 25%。若在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若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
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 6 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4、除前述承诺外,本单位承诺相关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宇彤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
宇彤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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