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3-05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璞泰来”)于 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094 号)。公司对监管工作函提 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落实,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部收到信访投诉称,你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的股东芜湖佳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辉投资, 发行后持股 3.2%)和上海阔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阔甬投资,发行后 持股比例 5.72%)均为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永刚控制相关股东通 过隐瞒一致行动关系规避有关股份合并计算及后续减持预披露等要求。前期你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中均表示两者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 项。 一、请你公司督促相关股东对照相关规定,认真核实佳辉投资和阔甬投资 的实际控制人,二者是否在实质上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 实、准确、完整,相关股东前期减持行为是否合规。 【回复】 一、督促相关股东对照相关规定,认真核实佳辉投资和阔甬投资的实际控 制人,二者是否在实质上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 确、完整 (一)公司履行的督促、核实工作 1、2023 年 1 月以来,公司与相关主体、相关人员尝试联系进行的督促、核 1 实工作情况如下: 相关主体 相关人员 联系方式 获得结果 快递纸质督促、问询函件(原工 原法定代表 商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 人、控股股东 区万春路 23 号、上海市崇明区 未获得书面回复 吴军辉 北沿公路 2111 号 3 幢 470-66 室 (上海崇明森林旅游园区)) 原法定代表 电话问询(工商注册电话 佳辉投资 人、控股股东 电话未接通 0553-5719983) 吴军辉 原法定代表 人、控股股东 电话问询(原留存手机号码) 电话未接通 吴军辉 其已从原工作单位离职, 时任工作人员 电话问询 无法与原单位取得联系 快递纸质督促、问询函件(原工 商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四团 原法定代表 镇邵厂社区邵厂路 25 号中亚大 人、控股股东 未获得书面回复 楼 2 幢 109 室、上海市崇明区北 汤荣华 沿公路 2111 号 3 幢 484-65 室(上 阔甬投资 海崇明森林旅游园区)) 原法定代表 电话问询(工商注册电话: 人、控股股东 电话未接通 021-58315957) 汤荣华 其已从原工作单位离职, 时任工作人员 电话问询 无法与原单位取得联系 鉴于佳辉投资、阔甬投资均已减持完毕,且多次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公司 住所,并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2022 年 3 月 9 日被注销,时任工作人员已 从原工作单位离职,无法与原单位取得联系,上市公司通过信函、电话、时任 工作人员等多种渠道均无法联系相关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根据监管工作函提及,举报反映璞泰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的股东佳 辉投资与阔甬投资均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永刚控制。根据宁波杉 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于 2023 年 2 月 12 日发布的《关 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永刚先生逝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5) 杉杉股份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郑永刚先生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因病逝世,璞 泰来及公司首发上市的律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未能与郑永刚先生取得联系并核 实该情况。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尽力联系佳辉投资及阔甬投资进行 核查,若有相关进展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 (二)二者是否在实质上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1、佳辉投资、阔甬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后,佳辉投资、阔甬投资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 上海阔甬 24,751,624 6.71 24,751,624 5.72 2 芜湖佳辉 13,856,915 3.76 13,856,915 3.20 公司总股本 369,000,000 100.00 432,702,900 100.00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佳辉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芜湖佳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1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注册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路 23 号 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吴军辉 594.00 99.00 股权结构 王庆来 6.00 1.00 合计 600.00 100.00 实际控制人 吴军辉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度 /2017 年 1-3 月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2,145.86 2,144.97 (万元)(未经审 净资产 703.86 702.97 计) 营业收入 0.00 - 净利润 -1.27 -0.89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阔甬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上海阔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1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汤荣华 注册号 310120002084866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邵厂社区邵厂路 25 号中亚大楼 2 幢 109 室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权结构 汤荣华 1,000.00 100.00 3 实际控制人 汤荣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度 /2017 年 1-3 月 主要财务数 总资产 3,860.43 3,860.39 据(万元)(未 净资产 1,193.43 1,193.39 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18 -0.04 2、佳辉投资、阔甬投资的关联关系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在“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 的各自持股比例”披露如下: “发行人股东梁丰、陈卫分别持有宁波胜跃 84.50%、15%的出资额,梁丰 配偶邵晓梅持有宁波胜跃 0.5%的出资额,为宁波胜跃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 胜跃持有发行人 15.37%的股份。 发行人股东冯苏宁、刘芳、张志清、王晓明、韩钟伟、刘勇标、齐晓东分别 持有宁波汇能 18.47%、12.15%、11.60%、7.84%、6.41%、4.23%、4.01%的出资 额,梁丰持有宁波汇能 1.07%的出资额,为宁波汇能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汇 能持有发行人 14.08%的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2、公司 IPO 阶段的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6 年 7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 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在上市公司的 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故在公司 IPO 阶段,公司针对佳辉投资、阔甬投资的股东相关事项会同保荐机 构与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访谈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对佳辉投资、阔甬投资进行访谈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保荐机构以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分别对佳辉 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吴军辉)、阔甬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汤荣华)进行访谈,相 关问询问题及回复如下: 4 股东名称 序号 相关问询问题 对方回复 芜湖佳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是 芜湖佳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 1 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有,请说明 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此种情形,芜湖佳辉投资 芜湖佳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隐 管理有限公司除直接持有公司 2 名、直接或间接持有(以委托或信托的方式由 3.76%的股份外,未通过任何其 他人为你代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他形式再另外持有公司的股份 不存在此种情形,本单位所持股 贵单位是否存在以委托或信托的方式代他人持 份均为本单位所有,不存在任何 3 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他人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成 佳辉投资 分。 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 贵单位所持股份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是否 4 何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抵押、 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形? 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形 你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否均真实、完整、没有 遗漏?对于本次调查的问题和你所作的回答我 本人的回答是真实、完整、没有 5 都进行了当场记录,请你核对一下,以上记录 遗漏的。经我核对,没有遗漏和 是否有错误或遗漏?是否有需要补充的地方? 错误没有要补充的地方 如没有,请你签名确认 上海阔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是 上海阔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 1 否存在关联关系?如有,请说明 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此种情形,上海阔甬投资 上海阔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隐 管理有限公司除直接持有公司 2 名、直接或间接持有(以委托或信托的方式由 6.71%的股份外,未通过任何其 他人为你代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他形式再另外持有公司的股份 不存在此种情形,本单位所持股 贵单位是否存在以委托或信托的方式代他人持 份均为本单位所有,不存在任何 3 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他人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成 阔甬投资 分。 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 贵单位所持股份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是否 4 何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抵押、 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形? 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形 你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否均真实、完整、没有 遗漏? 对于本次调查的问题和你所作的回答我 本人的回答是真实、完整、没有 5 都进行了当场记录,请你核对一下,以上记录 遗漏的。经我核对,没有遗漏和 是否有错误或遗漏?是否有需要补充的地方? 错误没有要补充的地方 如没有,请你签名确认 (2)取得阔甬投资、佳辉盖章版《法人股东调查函》、《关于股份无代持、 5 质押的承诺函》 2017 年 4 月,佳辉投资、阔甬投资分别出具《法人股东调查函》、《关于 股份无代持、质押的承诺函》,相关内容如下: 序号 阔甬投资 佳辉投资 (一)《法人股东调查函》 本公司取得璞泰来股权的出资款项来源及 本公司取得璞泰来股权的出资款项来源及 1 其合法性:自有资金 其合法性:自有资金 2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管理人为:汤荣华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管理人为:吴军辉 本公司持有璞泰来股份是否存在以委托持 本公司持有璞泰来股份是否存在以委托持 股、信托持股、任何形式的股权代持、或 股、信托持股、任何形式的股权代持、或 3 其他可能输送不正当利益的关系? 其他可能输送不正当利益的关系? 是 □否 是 □否 本公司是否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或其他 本公司是否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或其他 4 方式通过他人持有璞泰来股份的情况? 方式通过他人持有璞泰来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是 □否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股东与璞泰来及其控股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股东与璞泰来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5 在对赌协议、影响公允价值确定的隐藏性 在对赌协议、影响公允价值确定的隐藏性 条款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条款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是 □否 是 □否 (二)《关于股份无代持、质押的承诺函》 公司股东上海阔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 公司股东芜湖佳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 诺: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系本公司以自 诺: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系本公司以自 有资金真实出资形成,不存在通过委托持 有资金真实出资形成,不存在通过委托持 1 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协议安排他人持有璞 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协议安排他人持有璞 泰来股份的情形。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未 泰来股份的情形。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未 设定任何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缺陷、瑕 设定任何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缺陷、瑕 疵、其他第三方权利 疵、其他第三方权利 (3)公司取得芜湖佳辉、阔甬投资穿透至最终自然人股东(汤荣华、吴军 辉等)填写的《间接自然人股东调查函》; (4)公司取得佳辉自 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以来的全套工商档案,上 海阔甬自 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以来的全套工商档案。 由于佳辉投资、阔甬投资均已减持完毕、且均已注销,公司已无法联系相 关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根据 IPO 阶段取得的相关材料(包括股东 调查函、承诺函、工商档案等)认为,佳辉投资、阔甬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分别 6 为吴军辉、汤荣华,佳辉投资、阔甬投资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认定情形下的一致行动关系。 (三)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由于佳辉投资、阔甬投资均已减持完毕、且均已注销,上市公司已无法联系 相关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根据 IPO 阶段取得的相关材料(包括股东调查 函、承诺函、工商档案等)认为,公司前期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相关股东前期减持行为是否合规 1、公司履行的告知程序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佳辉投资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20%,系公司特定股东,并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限售期满; 阔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5.72%,系公司 5%以上股东,并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限售期满。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为提醒全体限售股股东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减持规定,向全体限售股股东发出《关于首发限售股上市流 通需遵守减持相关规定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首发限售股后续上市流 通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2009)》、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07)》、《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2018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收购及 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指引中各类股东对应 的各项减持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佳辉投资、阔甬投资均书面回复:“本公司已收到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送达的《关于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需遵守减持相关规定的告知函》, 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减持规定和履行相应信息 披露义务。” 2、佳辉投资前期减持行为合规情况 7 限售期满后,佳辉投资作为特定股东,非公司 5%以上股东,无减持预披露 要求,无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定 期下发的股东名册显示,佳辉投资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期末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 0 0 13,856,915 股 3.20% 2019 年 6 月 30 日 4,869,866 股 1.13% 8,987,049 股 2.07%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0 月 1 日 6,352,160 股 1.46% 2,634,889 股 0.6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1,800,200 股 0.42% 834,689 股 0.19%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4 月 1 日 超过 731,489 股 超过 0.17% 低于 103,200股 低于 0.02% -2020 年 6 月 30 日 根据公司股东名册,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起,佳辉投资已不在公司前 200 名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低于 103,200 股,持股比例低于 0.02%。 3、阔甬投资前期减持行为合规情况 限售期满后,阔甬投资减持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8 减持 期末持股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期末持股数量 信息披露情况 比例 比例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关于 5%以上股东阔甬企业减 2019 年 5 月 21 日 - - 24,751,624 股 5.69%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9 年 6 月 13 日 2019 年 7 月 3 日,因相关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 4.99998%, 集中竞价 3,016,924 股 0.69% 21,734,700 股 4.99998% -2019 年 7 月 2 日 不再为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 年 7 月 3 日 2019 年 7 月 17 日,因相关股东减持数量过半,公司披露《关 集中竞价 1,330,000 股 0.31% 18,554,700 股 4.27% -2019 年 7 月 17 日 于原 5%以上股东阔甬企业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19 年 7 月 16 日 2019 年 8 月 22 日,因相关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披 大宗交易 2,550,000 股 0.59% 17,854,700 股 4.11% -2019 年 7 月 31 日 露《关于原 5%以上股东阔甬企业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19 年 8 月 1 日 2019 年 11 月 21 日,因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公司披露《关于 大宗交易 1,369,000 股 0.31% 6,485,700 股 3.79% -2019 年 11 月 20 日 原 5%以上股东阔甬企业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19 年 11 月 21 日 无法明确 5,929,000 股 0.94% 12,414,700 股 2.85% 不再为公司 5%以上股东,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无法明确 3,476,000 股 0.80% 8,938,700 股 2.05% 不再为公司 5%以上股东,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4 月 1 日 无法明确 4,352,100 股 1.00% 4,586,600 股 1.05% 不再为公司 5%以上股东,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7 月 1 日 无法明确 4,352,203 股 1.00% 234,397 股 0.05% 不再为公司 5%以上股东,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0 月 1 日 无法明确 超 120,687 股 0.03% 低于 113,710 股 低于 0.02% 不再为公司 5%以上股东,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9 根据公司股东名册,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阔甬投资已不在公司前 200 名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低于 113,710 股,持股比例低于 0.02%。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阔甬投资作为公司原 5%以上股东,已完成相应 的事前、事中、事后披露要求及权益变动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亦未违反其 IPO 阶段关于解禁后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首次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有公司股票的 50%的承诺。 公司通过信函、电话、时任工作人员等多种渠道均无法联系相关股东及其实 际控制人,且佳辉投资、阔甬投资均已注销,上市公司已无法联系相关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依据IPO阶段取得的相关材料及解禁前相关股东出具的承诺材料认 为相关股东减持行为合规。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