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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龙马:福龙马: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4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公
司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进
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张西泠为总经理,邓勇强为董事会秘
书。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至本独立意见出具时,
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
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同时,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等人员的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上述聘任事
项。

       二、关于《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城服机器人业务板块进行增
资,加大对该创新业务的支持力度,加快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三者紧密结合,
使各方共同关注长远发展,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资
源配置,推动子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
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张桂丰先生、张桂潮先生已经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子
公司进行增资。

(本页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汤新华   王廷富   沈维涛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