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密尔克卫:密尔克卫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08-15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密尔克卫化
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密尔克卫
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密尔克卫化
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或“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
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2、     审议《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我们认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决策是董事会根据公
司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必要且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发行
预案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编制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
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的发行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
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实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
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发行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编制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
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
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发行方案公平、合理,本次
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
司整体发展方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和提出的填补回报措
施,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境外
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符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规划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
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
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公司披露的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内容。

    10、   审议《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
注销不会影响《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
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11、   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本次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12、     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系结合相关
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所做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独立董事陈杰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相关职务,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补
选朱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认为:朱益民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
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以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人
的提名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朱益民先生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罗 斌                      陈 杰 平                  李 阿 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