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生物:海利生物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3-08-19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始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9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6: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并按照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公司独立董事王俊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的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俊强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1、 王俊强: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法
学硕士。曾先后在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上海市公安局任职,现为上海市前和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王俊强先生从事法律工作超过 20 年,先后为多
家世界 500 强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有非常丰富的从业经验。
2、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海利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王俊强先生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
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
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均投了同意票。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
见。征集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
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
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4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69 号 11 楼会议
室
3、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征集投票权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二)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
截止 2023 年 8 月 2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3、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
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
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
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138 号 1805 室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21
电话:021-60890888
公司邮箱:ir@hile-bio.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为准,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
征集人:王俊强
2023 年 8 月 19 日
附件: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
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海利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俊强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海利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
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
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
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