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97 公司简称:联泰环保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 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泰环保 603797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锦顺 郭浩楠 电话 0754-89650738 0754-89650738 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 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 办公地址 龙珠水质净化厂 龙珠水质净化厂 电子信箱 ltep@lt-hbgf.com ltep@lt-hbgf.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总资产 10,490,371,752.87 10,253,008,592.63 10,063,984,175.17 2.3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2,892,527,569.13 2,830,527,895.91 2,812,552,694.09 2.19 产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增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营业收入 702,247,044.82 705,700,371.73 478,298,732.53 -0.49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23,185,447.77 148,657,993.67 135,857,829.68 -17.13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18,085,484.16 144,542,891.56 133,620,671.96 -18.30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31,619,993.98 127,773,154.19 14,077,519.02 -75.25 额 加权平均净资 减少1.13个百 4.26 5.39 4.95 产收益率(%)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21 0.26 0.23 -19.23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1 0.25 0.23 -16.00 (元/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06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国有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44.60 260,517,371 0 质押 145,200,000 法人 境内非国有 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24 71,469,440 0 无 0 法人 境内非国有 深圳市鼎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72 27,561,889 0 无 0 法人 陈泽锋 境内自然人 1.72 10,048,600 0 未知 广发基金-兴业银行-广发基 其他 1.39 8,119,935 0 未知 金佳朋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蔡春生 境内自然人 0.46 2,696,960 0 未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 其他 0.46 2,667,400 0 未知 证券投资基金 陈彩娅 境内自然人 0.27 1,600,000 0 未知 邵雷 境内自然人 0.24 1,400,060 0 未知 UBS AG 境外法人 0.24 1,383,059 0 未知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振达及其儿子黄建勲、女儿黄婉茹三 人。黄振达、黄建勲、黄婉茹三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控 股股东联泰集团合计 100%的股份,通过联泰集团和联泰投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 56.8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废弃油脂(UCO)生产和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7,329.91 万元, 占公司营收总额的 24.68%,净利润-50.52 万元。 2、报告期内,财务报表项目应收账款有较大的增长,主要系因公司部分污水处理项目应收政 府客户服务费支付出现暂时性的困难。同时,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