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10-28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联泰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仔细的审阅,在听
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
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控股股东—广东
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对被提名的七位董事候选人黄建
勲、张荣、林锦顺、黄敏虹、郑慕强、章国政、姚卫国(其中:郑慕强、章国政、
姚卫国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进行审核,上述七位董事候选人在任
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广东联泰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换届
选举,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同意黄建勲、张荣、林锦顺、黄敏虹、郑慕强、章国政、姚卫国(其
中:郑慕强、章国政、姚卫国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郑慕强:
章国政:
姚卫国: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