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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友钴业:华友钴业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6-20  

                                                                               华友钴业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083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80)。
    鉴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人因担任监事丧失激励对象资
格、8人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1人因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已离职、1人因公司裁员
而离职、17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8.72元/股的价格对2021年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1,993股进
行回购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被辞退、9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退休返聘协议到期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
意以40.98元/股的价格对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248股进行回购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中5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
意以44.24元/股的价格对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208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中2人因担任监事丧失激励对象资格、10人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4人不能胜
任岗位工作被辞退、1人因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已离职、1人因公司裁员而离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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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友钴业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30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2
人因退休而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32.15元/股的价格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368,600股进行回购
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3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2
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4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公司
董事会同意以31.41元/股的价格对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136,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鉴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84名激励对象(13人同时持有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7
人同时持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人同时持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
二次授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人同时持有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担任监事丧失激励对象资格,11名激励对象
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7人同时持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上述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59,849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599,464,115 股减少至 1,598,704,266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1,599,464,115 元减少至 1,598,704,266 元。由于公司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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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友钴业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
18 号华友钴业证券管理部
    2.申报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至 2023 年 8 月 4 日 9:00-17:00
    3.联系人:李瑞、王光普
    4.联系电话:0573-88589981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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