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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友钴业:华友钴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8-08  

                                                     证券代码:603799          证券简称:华友钴业




二○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1
                                                                目           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 8




                                                                         2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13:30 开始

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梧振东路 79 号浙江华友钴业股份

有限公司研发大楼一楼一号会议室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五、投票表决

    六、股东提问,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休会(等待网络表决结果,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通
知》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特制订本须知。

    1、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
服务等事宜。

    2、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持股总数,
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股
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
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得
参加表决和发言。

    3、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大会召开期间,股东(或股东代表)事先
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
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4、每一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上发言不得超过两次,第一次发言的
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三分钟。

    5、大会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
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由推选出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4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列明的“同
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作无
效票,作弃权处理。

    8、本次大会共审议三项议案。本次大会的议案均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

    10、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11、公司董事会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为保证会场秩
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会议谢绝个
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




                                   5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




                                   6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




                                  7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书》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授予权益、解除限售、回购限制性股票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开立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
账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按照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


                                   8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激励对
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相关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同意董事会就关于上述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股权激励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
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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