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华友钴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0-25
华友钴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3-152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或“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2 人因担任监事丧失激励对象资格、8
人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1 人因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已离职、1 人因公司裁员而离
职、17 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2
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9 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 人因退休返聘协议到期已
离职;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5 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
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
划”或“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2 人因担任监事丧失激
励对象资格、10 人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4 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1 人因合
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已离职、1 人因公司裁员而离职、4 人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
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30 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2 人因退休而离职;2022 年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被辞退、2 人因不受个人
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24 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上述对象失去作
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
定。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759,849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合称《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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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的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故出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应当全部或者
部分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759,849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759,849 股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9 月完成注销。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
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699,464,115 元变更为人民币 1,698,704,266 元,股份
总数由 1,699,464,115 股变更为 1,698,704,266 股。同意公司修改后的《章程修正
案》,具体修订条款见下: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9946.4115 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9870.4266 万元。
2、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9946.411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 169946.4115 万股,其中 A 股股东持有 159946.4115 万股,占 94.12%;境外投
资人持有的 GDR 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 A 股基础股票为 10000 万股,
占 5.88%。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9870.426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169870.4266 万股,其中 A 股股东持有 159870.4266 万股,占 94.11%;境外
投资人持有的 GDR 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 A 股基础股票为 10000 万股,
占 5.89%。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之“(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授予权益、解除限售、回购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开立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账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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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友钴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变更登记、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及“(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将尽快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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