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股份: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07-13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荣股份
股票代码:6038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江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永靖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 555 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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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股份”)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荣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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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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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华荣股份 指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江
本报告书 指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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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李江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 555 号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
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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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华荣股份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大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之后的 6 个月时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合计减持不超过
4,000,000 股(占本人所持股份的 21.8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8%)。减
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华荣股份当前总股本的 1.18%。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减持华荣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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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李江 大宗交易 2023/7/11 1,472,150 0.4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称
合计持有股份 18,350,000 5.44 16,877,850 4.99997
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350,000 5.44 16,877,850 4.99997
江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8,350,000 5.44 16,877,850 4.99997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荣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董事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
江先生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
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且李江先生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李江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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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 注册资 经营范围
单位名称
务 本(万)
华荣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5,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商务咨询。
湖北乡野农业发展 食品、饮料、饮用水 生产销售,农业技
董事 3,100
术开发服务,葛根种植加工
有限公司
执行董 农副产品的种植、加工销售;矿泉水、饮
湖北瑶宗源科技发
料研发生产、销售。
事兼总 500
展有限公司
经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无人飞
行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机
上海华荣聚九智能 执行董 械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
1,000 售;金属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事
仪表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租
赁;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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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华荣股份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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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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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江
签署日期: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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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1.上列备查文件的复印件可在上市公司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2.上市公司备查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宝钱公路 555 号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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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嘉定区
股票简称 华荣股份 股票代码 603855
上海市嘉定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李江 菊园新区永靖
注册地
路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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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8,350,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5.44%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1,472,150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0.44%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 2023 年 7 月 11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不适用■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是□ 否□ 不适用■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是□ 否□ 不适用■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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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李江
日期:202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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