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秉承客观、 独立、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增加 2023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判断,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增加 2023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孔祥勇、魏学军、鲁昕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