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 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现就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项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核查,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周林彬、吴俊勇、张国清、黄嫚丽 2023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