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股份:新澳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9-20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羊绒”),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澳股份”)为控股子
公司新澳羊绒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6,60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
保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新澳羊绒的担保余额为 57,669.20 万元。
无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签署了相关的保证合同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6,600 万元,并为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持有新澳羊绒 70%的股权,
其余股东未提供担保。
公司上述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
2023 年预计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5 月 1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中银大道南侧吴灵青公路东侧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9-12-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81MA76GPR538
经营范围:羊绒及其制品、纺织品、针织品、服装、服饰的生产和销售;
纺织原料和产品的代购代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等级情况:中国农业银行的信用评级为 AA-。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澳羊绒资产总额 65,968.79 万元,负债率
78.32%,负债总额 51,665.4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4,530.49 万元,流动负
债总额 50,969.29 万元,资产净额 14,303.32 万元。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7,249.96 万元,净利润 5,425.66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新澳羊绒资产总额 91883.20 万元,负债率 70.24%,
负债总额 64543.3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436.1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7880.92 万元,资产净额 27339.86 万元,2023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566.78 万元,净利润 4024.49 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70%的股权。具
体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8,400 70%
宁夏钛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6 6.8%
宁夏铭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2 5.1%
宁夏钰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8 4.9%
宁夏金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6 4.8%
宁夏银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4 4.2%
宁夏铂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4 4.2%
合 计 12,000 10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
1、债务人: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
3、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16,600 万元。
6、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债权人
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
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
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基于新澳羊绒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违约风险和
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新澳羊绒拥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不存在为失信被列
执行人情形,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其它小股东持股比
例较低,且为员工跟投平台,受限于其自身能提供用于担保的资产有限,故无法
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 2023 年预计担保的议案》,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以上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
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03,050.97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2.92%。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
保,也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