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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博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8-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博特”或“公司”)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苏博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了 696.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9,68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0]83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69,6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20]第 210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
南京江宁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来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 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上述募集资 金项目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合 计
68,695.7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实际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收购检测中心 58%股权                       38,860.00                38,860.00
        年产 62 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
  2                                                13,820.00                13,850.53
        剂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5,985.19
                合计                               69,680.00                68,695.72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482.79万元。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结余资金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
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482.7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
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
合提升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明杰               易博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