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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特纸: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8-22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 2023-079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
(江西)”)。前述被担保人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公司本次为五洲特纸(江西)新增提供 10,000 万元
最高额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五洲特纸(江西)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6,478.89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外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次被担保人五洲特纸(江西)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400,000 万元(不包括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
(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
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二)担保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广
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五洲特纸(江西)与广发银行发生的授信
业务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及 2023 年度累计
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五洲特纸(江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099477051U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15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1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浆及浆板、机制纸的生产、销售;纸加工及纸制品的生产、销售;
PE 膜加工、销售;热电联产及其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382,982.47 万元,负债总额
262,555.21 万元,净资产 120,427.25 万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361,210.68 万元,净利润 5,511.53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39,903.84 万元,负债总额
316,758.65 万元,净资产 123,145.19 万元。2023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91,370.28
万元,净利润 2,717.94 万元。

    (二)与公司关系:五洲特纸(江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五洲特纸(江西)
    1、广发银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保证)的主债权最高余额:10,000 万元;
    (3)保证期间:
    ①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①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
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①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
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届满之日后三年。
    ①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五洲特纸(江西)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运营所需,五洲
特纸(江西)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 70%,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
制,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
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15,793.29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97.9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