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3—14 页 三、附件……………………………………………………………第 15—19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5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6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17 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18—19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9845 号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五洲特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五洲特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五洲特纸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五洲特纸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第 1 页 共 19 页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五洲特纸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五洲特纸公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 2 页 共 19 页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1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09 元,共 计募集资金 40,370.0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3,066.04 万元(保荐承销费 共计人民币 3,207.55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 141.5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7,304.0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127.43 万元后(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34,035.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68 号)。 2. 2021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6,700,000 万张,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67,00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49.06 万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 66,150.9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汇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 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282.16 万元后(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5,868.78 万元。上 第 3 页 共 19 页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730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2023 年 9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注] 30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0900101410505 10,001.00 已销户 公司衢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衢州 13810078801500001139 20,000.00 已销户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衢州南区 1209270029200022213 7,303.05 已销户 支行 合 计 37,304.05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3,268.94 万元,系上网发行费、招 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3,127.43 万元(不含税)和预付保荐承销费 141.51 万元(不含税) 2. 2021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3 年 9 月 3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1]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 本期新设募集资金 570900642710911 13,346.29 限公司衢州分行 账户[注 2] 招商银行股份有 本期新设募集资金 57090064271100013 12,961.58 限公司衢州分行 保证金账户[注 3] 招商银行股份有 570900101410522 50,000.00 已销户 限公司衢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 570900101410107 16,150.94 已销户 限公司衢州分行 合 计 66,150.94 26,307.87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82.16 万元,系律师费、审计验 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 第 4 页 共 19 页 [注 2]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 与全资子公司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华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募集资金 已转入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账号为 570900642710911 [注 3]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 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相关事宜,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账号为 57090064271100013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1。 (二) 2021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2021 年 1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的议案》,公司拟 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 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为“年产 50 万吨 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项目投资总金额 44,527.01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 34,035.12 万元,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解决,建设期限为 18 个月。新项目投资总金额 64,462.74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34,035.12 万元,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解决,建设期限 为 24 个月。 由于子公司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取得原项目备案文件的时间较早,根据市场 需求,2021 年 1 月,本公司将“年产 20 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为“年产 第 5 页 共 19 页 50 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系公司在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20 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生产线建设规模由 20 万吨增加 到 50 万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等未发生变化。 (二) 2021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20 万吨 液体包装纸项目”变更为“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 449 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 449 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为 51,566.89 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78.29%。 公司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主要系公司统筹食品包装纸产 能,缓解了液体包装纸项目建设的迫切需求;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 449 万吨浆纸一体化项 目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环保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中“年产 20 万吨液体包装纸项目”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为 34,035.12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 34,179.99 万元,差异 144,87 万元系银行存款的利息 收入。 (二) 2021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中“年产 20 万吨液体包装纸项目”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为 50,000.00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 0 元,原因系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产 20 万吨液体包装纸项目”变更为“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 449 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 6 页 共 19 页 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957.17 万元置换募 投项目前期投入 12,443.9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513.23 万元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 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220 号)。公司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二) 2021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1。对照表中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由于原项目备案文件的时间较早,根据市场需求,2021 年 1 月,五洲特纸公司将“年 产 20 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为“年产 50 万吨食品包装纸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该项目于 2021 年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2 年开始产能爬坡,2022 年预计产能 21.05 万吨,预计营业收入 105,263.81 万元,预计净利润 6,024.38 万元。2022 年度,该项目实 际产能为 29.29 万吨,实际营业收入为 157,690.04 万元,项目产能及营业收入均达到预期。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实现净利润为 125.77 万元,未及预期,主要原因系 2022 年以来,主要原材料纸浆的价格因国际局势变动持续处于在高位,致使该项目实现净利润未 达预期。 (二) 2021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2。对 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第 7 页 共 19 页 “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资金压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健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 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 完毕。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期初结余 13,000.00 购买理财 13,000.00 5,000.00 赎回理财 18,000.00 期末结余 13,0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期末不存在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 2021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第 8 页 共 19 页 于购买公司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在一年期内的投资产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3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45,000.00 万元。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期初结余 45,000.00 购买理财 205,000.00 赎回理财 160,000.00 45,000.00 期末结余 45,000.00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已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结余及节余情况。 (二) 2021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剩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346.2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937.3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0.2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 449 万吨浆纸一体化项目一 期工程。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剩余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余额 12,961.58 万元,该募集资金保 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相关事宜,将于银行承 第 9 页 共 19 页 仅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募报告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5 页 共 19 页 仅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募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6 页 共 19 页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截至 2022.12.31)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福一路 66 号 4 栋 18 楼 1 70 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28-86957846 号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71 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 3 单元 2 号 028-85560449 普通合伙) 72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环国际广场 22 楼 025-84433976 73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路 48-3 号 0315-5757564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万达广场商务楼 B 7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25-84711188 座 19-20 楼 7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0571-89722900 76 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天津市河西区合肥道富力中心写字楼 34 层 022-87825559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56 号 1502-1509 77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10-83914188 单元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78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10-88827799 区域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 7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29-83620980 六层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兴福寺街道腊山河西路济南 80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531-80995542 报业大厦 B 座 11 层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8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28-62922216 层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82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0371-65336688 合伙) 83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一号(国安大厦 13 层) 010-65950411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84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 20 号 0532-85921367 伙)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 317 号和丰创意广 85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574-87269394 场和庭楼 10 楼 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42/c7177461/content.shtml 仅为_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募报告_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7 页 共 19 页 仅为_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募报告之目的而 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叶怀敏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 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8 页 共 19 页 仅为_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募报告之目的而 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 杨瑞威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 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9 页 共 1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