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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特纸: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2-27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3-10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星”)。前述被
   担保人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浙江五星提供
   1,000 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浙
   江五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2,898.81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95,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9.68%,对外担保余额为
   195,791.5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8.86%,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400,000 万元(不包括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
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
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70,000 万元,增加
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70,000 万元(不包括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 12
个月内有效。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
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二)担保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五星与兴业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
供不超过 1,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额度及 2023 年度累计担保额度未
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51185376W
    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3 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 1 号
    办公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 1 号
    股东:五洲特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6,1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76,029.17 万元,负债总额
82,718.02 万元,净资产 93,311.15 万元。2022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60,088.82
万元,净利润 13,515.33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161,704.26 万元,负债总额
72,240.41 万元,净资产 89,463.85 万元。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91,855.38
万元,净利润-3,847.29 万元。

    (二)与公司关系:浙江五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五洲特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保证)的最高额:1,000 万元;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
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
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
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
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
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浙江五星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
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
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本次
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95,9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9.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