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 7-ACCA 200 吨、7-ANCA 60 吨技术改造项目”、“年产 586 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 工程”、“年产头孢类母核产品 180 吨、年产氧头孢类母核产品 100 吨技术改造项 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前述项目结项后,浙江东 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6,018.41 万元 (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7.69%,未超过 10.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018.41 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1 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4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40.00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31.13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4,092,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61,438,679.24 元(其中公司基本户已预先支付 117,924.52 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账户 (账号为:1207071129000027135)人民币 822,771,245.28 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 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 40,214,863.92 元(其中公司基本户已预先支付 1,725,471.70 元(不 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82,438,456.8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 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29 号)。募集资 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 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亚药业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 7-ACCA 1 13,690.00 13,690.00 200 吨、7-ANCA 60 吨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586 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 2 47,676.00 47,676.00 项目二期工程 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624.00 6,877.85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78,990.00 78,243.8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及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 586 吨头孢类 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中的 2 个子项目“年产 200 吨头孢克洛原料药 项目”和“年产 30 吨头孢妥仑匹酯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本次 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总额 22,870.00 万元,其中,16,87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 产头孢类母核 180 吨、年产氧头孢类母核 100 吨技术改造项目”,6,000.00 万元 用于追加投资到“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 7-ACCA 200 吨、7-ANCA 60 吨技 术改造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 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变更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亚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 7-ACCA 1 19,690.00 19,690.00 200 吨、7-ANCA 60 吨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586 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 2 24,806.00 24,806.00 项目二期工程 年产头孢类母核产品 180 吨、年产 3 氧头孢类母核产品 100 吨技术改造 16,870.00 16,870.00 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624.00 6,877.85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78,990.00 78,243.8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年产头孢类母核产品 180 19915101040999997- 有限公司台州黄岩 799.41 吨、年产氧头孢类母核产 0000000001 支行 品 100 吨技术改造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19915101040999997- 年产 586 吨头孢类原料药 有限公司台州黄岩 2,429.17 注 1 0000000002 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05245896888 2,789.8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三门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707112900002725 0.00 2022 年 9 月销户 有限公司三门支行 9 合 计 6,018.41 注 2 注 1:此金额包括“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 7-ACCA 200 吨、7-ANCA 60 吨技术 改造项目”节余资金 16,280.60 元转入。 注 2: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 完毕。截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累 利息收入扣除 节余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计投入金额 手续费净额 资金金额 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 间体 7-ACCA 200 吨、 1 19,690.00 19,894.52 206.14 1.63 注 1 7-ANCA 60 吨技术改造 项目 年产 586 吨头孢类原料 2 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 24,806.00 24,361.35 1,982.90 2,427.54 注 2 程 年产头孢类母核产品 180 吨、氧头孢类母核 3 16,870.00 16,780.10 709.51 799.41 产品 100 吨技术改造项 目 4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877.85 4,491.24 403.23 2,789.84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0.00 合计 78,243.85 75,527.21 3,301.78 6,018.41 注 3 注 1: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于 2022 年 9 月转入“年产 586 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 级项目二期工程”。 注 2: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 7-ACCA 200 吨、7- ANCA 60 吨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 16,280.60 元于 2022 年 9 月转入。 注 3: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 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对 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充分考虑资金结算及其他有效资源的综合利用。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投资收益。另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6,018.41 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 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 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 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5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 项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 6 上网公告文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