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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02  

                                                    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星期二)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 1 号院 15
号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通
过邮件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宫殿海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中“5、发行数量”及“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的内容进行调
整,其他内容不变。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涉及调整的事项,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
如下:
    5、发行数量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9,255,455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   17,197,153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      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      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

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   过 267,931,643.74 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北京新
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论
证,并编制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使用,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并编制了《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0)。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宫殿海
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进行了调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与认购对象宫殿海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宫殿海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宫殿海为公司关联
方,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 A 股股票以及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1)。

    关联董事宫殿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