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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巴比食品: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3-09-28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0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 票上 市类 型为 首 发股 份; 股票 认购 方式为 网下 ,上 市股 数为
161,736,3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61,736,3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2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3号文)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2020年
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8,600万股,首次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4,8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包括公司6位股东:刘会平、丁仕梅、丁仕霞、天津会平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中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
津巴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持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
计161,736,3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4.67%,将于2023年10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3月8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以15.51
元/股的价格授予119名激励对象2,113,75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于2023年3月6日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48,000,000股增加至250,113,75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50,113,7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163,850,050股(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为161,736,300股,股权激励股份为
2,113,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6,263,7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会平承诺:(1)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生发行人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下
同)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行为可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且本人应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将
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
将按相关要求执行。(4)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
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
诺的原因;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予以赔偿;3)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
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2、公司控股股东刘会平配偶、公司实际控制人丁仕梅承诺:(1)在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生发行人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2)本人在前述锁
定期满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时发行价,减持行为可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
行,且本人应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
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3)本人将遵守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如果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
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2)如因
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
3)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3、公司股东丁仕霞承诺:(1)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上
述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2)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及时披露未
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3)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
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4、公司股东天津会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中饮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巴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在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
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减持行为可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且本企业应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时限内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
时予以公告。(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
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
诺的原因;2)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
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3)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
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巴比食品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巴比食品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巴比食品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巴比食品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巴比食品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量为161,736,300股;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2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号             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1            刘会平          101,193,300       40.46           101,193,300        0
 2           丁仕梅            19,027,800           7.61         19,027,800        0
       天津会平投资管理合
 3                             14,003,142           5.60         14,003,142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中饮投资管理合
 4                             10,296,429           4.12         10,296,429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巴比投资管理合
 5                             10,296,429           4.12         10,296,429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6           丁仕霞             6,919,200           2.77          6,919,200        0
            合计              161,736,300          64.67        161,736,300        0
       注:上表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161,736,300
               合计                                  161,736,30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3,850,050        -161,736,300               2,113,75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6,263,700         161,736,300           248,000,000
       股份合计                 250,113,750                      0        250,113,750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