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食品: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10-27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
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刘许友、黄泽民、王艳萍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案》与《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根据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资料的审
核,我们认为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
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且我们认为
其均能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2、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林昌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古
锦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向书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 《2023 年度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2023 年度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
实际运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薪酬标准合
理,有利于保证管理层的稳定,促进管理层的勤勉尽责,更好地吸引
人才,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我们一致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许友、黄泽民、王艳萍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