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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天津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2023-12-20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3-059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天津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天津生产基地项
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与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
人民政府签订《东鹏饮料集团华北区域总部暨天津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在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投资建设东鹏饮料华北区域总部暨天津生产基地(以下简称
“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60,000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天津东鹏维他命饮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4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与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暨设立
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本情况

      出于项目实施的需要,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设立了项目实施子公司天
津东鹏,并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签署的投资协议,天津东鹏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签署《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受让人:天津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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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津西青(桂)G2023-07 号,出让宗地面积为
大写壹拾叁万叁仟叁佰叁拾叁点肆平方米(小写 133,333.4 平方米)。

    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为工业用地,坐落于西青区精武镇创源道南侧。

    3、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50 年,自出让人向受让人
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4、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既土地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叁
仟万元整(小写 13,000 万元)。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刘美丽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股权架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有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现有的生产基地基础上,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天津生产基地”将满足
未来公司销售规模增长的需要,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在本项目投产后,公司能
更加及时、有效地满足未来全国主要区域的销售需求,减少长距离的物流运输成
本并降低产品运损率,提高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核心竞争。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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