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23-09-23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31,681,102股

   2、发行价格:42.1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34,091,205.22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24,904,282.26元

   预计上市时间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31,681,102 股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
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
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1,681,102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484,268,287 股 (发行完成后)的 6.54%。本次发行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实际控制人仍为白厚善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之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的议案》《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和《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2 年 7 月 29 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9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根据《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52,587,185
股)的 7%,即 31,681,102 股(含本数)。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31,681,102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
31,681,102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为 31,681,102 股。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3 年 9 月 6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41.50
元/股。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
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
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为 42.11 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 41.50 元/股的 101.47%。
       4、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4,091,205.2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 民 币 9,186,922.96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324,904,282.26 元。
       5、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确认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3 名,发行价格为 42.11 元/股,本次发行
股票数量为 31,681,10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34,091,205.22 元。本次发行最终
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78,223         196,999,970.53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62,099         149,999,988.89
   3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3,300,878         138,999,972.58
   4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29,636         135,999,971.96
   5      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74,732         99,999,964.5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
   6                                                2,374,732         99,999,964.52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7                                                2,018,522         84,999,961.42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996,949         84,091,522.39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47,280         81,999,960.80
  10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1,567,323         65,999,971.53
  11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543,576         64,999,985.36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伙)

  1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43,576      64,999,985.36
  13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43,576      64,999,985.36
                    合计                       31,681,102     1,334,091,205.22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
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交易。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的 13 名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将其认购资金汇入保荐人(主
承销商) 指定的收款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3 年 9 月 1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3〕502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止,参与本次发行
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缴存至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缴存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334,091,205.22 元。
       2023 年 9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3〕503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止,公司实际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681,10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11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334,091,205.22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9,186,922.96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04,282.26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31,681,102.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93,223,180.26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4,268,287.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484,268,287.00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31,681,102 股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性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
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
募集资金规模以及竞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不
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
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
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
的发行方案要求。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查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取得内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
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3 名,发行价格为 42.11 元/股,发行股票
数量为 31,681,10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34,091,205.22 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
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78,223     196,999,970.53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62,099     149,999,988.89
  3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3,300,878     138,999,972.58
  4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29,636     135,999,971.96
  5       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74,732      99,999,964.5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
  6                                               2,374,732      99,999,964.52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7                                               2,018,522      84,999,961.42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996,949      84,091,522.39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47,280      81,999,960.80
  10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1,567,323      65,999,971.53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                                              1,543,576      64,999,985.36
                          伙)
  1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43,576      64,999,985.36
  13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43,576      64,999,985.36
                     合计                        31,681,102     1,334,091,205.22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将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     贺青
注册资本       890,461.081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63159284XQ
代码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财
               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股) 4,678,223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717866186P
代码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562,099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皇后大道中 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皇后大道中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绍宗
注册资本       116,103 百万港元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境外机   02Y-170/QF2003ASB007
构编号)
经营范围       经营外资股业务、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3,300,878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 28-29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7550077618
代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经营范围       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股) 3,229,636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 66 号普陀商会大厦 1501-686 室(自
注册地址
               贸试验区内)
通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 1 号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11 楼
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   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伙人)
注册资本       42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330903MA2A2WMAXC
代码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经营范围       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374,732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2 号 620 室
 通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 1 号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11 楼
 法定代表人     张焱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330106MA2CCHK51A
 代码
                服务: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以上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祝瑞敏
 注册资本       324,3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110000710934967A
 代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市场主体
 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374,732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4 至 18 层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2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110000710932101M
代码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
               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018,522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4QA England
主要办公地址   美国纽约州纽约市公园大道 270 号
法定代表人     Young Lee
注册资本       127.65 亿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境外机   QF2003EUS003
构编号)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1,996,949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主要办公地址
               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资本       1,482,054.682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1017814402
代码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
               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
               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       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
               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
               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获配数量(股) 1,947,280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81 号新纪元广场低座 27 字楼
主要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181 号新纪元广场低座 27 字楼
法定代表人     阎峰
注册资本       50,000,000 港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境外机   QF2013ASF216
构编号)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1,567,323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1)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 460 号三楼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 1 号楼 19 楼国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   丽水市丽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伙人)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331102MA7BMCP44R
代码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543,576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注册地址
               秘书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华润前海大厦 A 座 36-38
主要办公地址
               楼
法定代表人     钱龙海
注册资本       26,09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3062071783
代码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股) 1,543,576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3)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9A10 室
通信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25 楼
法定代表人     陶耿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560191968J
代码
               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经营范围
               准)一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543,576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
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
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号                                                     (股)           (%)
 1        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29,000,000         28.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 50 成
 2                                                        16,680,898          3.69
          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        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957,800          3.08
 4        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94,835          2.23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299,850          2.05
 6        共青城容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7,552          1.99
 7        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800,000          1.94
 8        北京容百新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240,300          1.8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9                                                         7,598,029          1.68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       遵义容百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477,300          1.65
                          合计                           220,156,564         48.6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1      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29,000,000           26.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
     2                                                  16,680,898            3.44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      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957,800            2.88
     4      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94,835            2.08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9,299,850             1.92
          共青城容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6                                                       9,007,552             1.86
          伙)
   7      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800,000             1.82
   8      北京容百新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240,300             1.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
   9      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7,598,029             1.57
          资基金
  10      遵义容百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477,300             1.54
                      合计                               220,156,564            45.46


       (三)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容百新能源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仍为白厚善先生。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31,681,102 股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截至 2023 年 9 月 8 日)        (截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
                     金额(股)       出资比例%         金额(股)      出资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68,849,175          37.31%       200,530,277          41.41%
 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283,738,010          62.69%       283,738,010          58.59%
 股
       股份总数        452,587,185         100.00%       484,268,287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1,681,102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容百新
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仍为白厚善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
市条件。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项目实施后将
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规模与盈利能力,但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发生重
大变化。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财务状况将得
到改善,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
保障。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
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
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 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
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发行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韩斐冲、董瑞超
项目协办人:贾光宇
项目组成员:廖君、金巍锋、吴过、阚傲、黄鹏、陈湘、王波涛
电话:010-56839312
传真:010-568395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负责人:华晓军
经办律师:王健刚、马锐、刘云龙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负责人:郑启华
经办会计师:倪国君、胡友邻、何林飞、高勇
电话:0571-89722487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负责人:郑启华
经办会计师:何林飞、高勇
电话:0571-89722487
传真:0571-88216999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