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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8-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交控科技”)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
关规定,对交控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6,592,022 股,募集资金总额 759,999,988.76 元,募集资金净额
745,109,332.76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09 月 01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39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
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1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就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灵活期限、
6 个月以内、6-12 个月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4,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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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
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多种因素
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
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
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
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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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方面,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
行核实。定期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交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3 年 8 月 29 日,交控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交控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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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强                     赵 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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