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3-12-06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2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3.2063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6.85 万股,占目前公
司股本总额 17,535.6929 万股的 1.58%。其中,首次授予 222.25 万股,占目前公
司股本总额 17,535.6929 万股的 1.2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28%;预留 54.6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7,535.6929 万股的 0.3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
益总额的 19.72%。
(3)授予价格(调整后):12.34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
励对象可以每股 12.34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04 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1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4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 3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
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2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 满足公司和换电团队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层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公司层面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针对公司整体激励对象(不含换电团队特定的激励
对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公司层面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 公司营业收入值(A)
归属期
核年度 触发值(Am) 目标值(An)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目标值的70% 12亿元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目标值的70% 21亿元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目标值的70% 37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n X=100%
公司营业收入值(A) Am≦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学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2-072)
(5)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6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2-076)。
(6)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
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8)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22.25 万股(调整后)限制
性股票。
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万股) 授予人数
(调整后) 剩余数量(万股)
调整后
7
2022 年 11 月 10 日 12.34 元/股 222.25 104 54.6
2023 年 9 月 20 日 12.34 元/股 50.966 14 3.634
注:预留未授予的 3.634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作废失效。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53.2063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10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
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8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合归属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未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件。
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符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满足公司和换电团队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1.公司层面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1)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2 年,目标值为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年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12 亿元,触发值为 2022 年公司 容诚审字[2023]215Z0043 号:
营业收入不低于目标值的 70%; 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除换电团 11.43 亿元,达到公司层面触
队外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为
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95.25%。
2.换电团队层面 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业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2 年,换电团队目标值为 务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89
9
2022 年换电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 6 亿元,触发值为 2022 亿元,未达到换电团队业绩考
年换电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目标值的 70%。 核的触发值,换电团队归属比
(2)若换电团队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换电 例为 0%。
团队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考核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办法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66
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 名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
B+、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
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 果为 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股份数量: 例为 50%;62 名激励对象本
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
考核评级 A B+ B C D
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个人层面
100% 100% 50% 0% 0%
归属比例 100%。
公司整体激励对象(不含换电团队激励对象)当年
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换电团队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换电团队层面归属比例(Y)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81)。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归属 53.2063 万股限
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0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3.2063 万股,归属期限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
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10 日。
(二)归属数量:53.2063 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66 人。
(四)授予价格:12.34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量占
序 可归属
股票数量 已获授予的限
姓名 职务 数量
号 (调整后) 制性股票总量
(股)
(股)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谢新峰 核心技术人员 28,000 10,668 38.10%
小计 28,000 10,668 38.1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1 1,397,200 521,395 37.32%
人员(65 人)
小计 1,397,200 521,395 37.32%
总计(66 人) 1,425,200 532,063 37.33%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 6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
11
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为 53.2063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归属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本次归属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
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
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
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
12
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
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