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06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
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瀚川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 2022 年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3.2063 万股,归属期限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独立董事:陈学军、倪丹飚、张孝明
2023 年 12 月 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