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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盾量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7-0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
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盾量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63 号),国盾量子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3,714,825 股,占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总股本的 79.643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285,175 股,占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总股本的 20.356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
东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及自然人股东潘建伟、陈增兵持有的股份,数
量为 12 名,对应的股份数量共计 33,2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1.4480%,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 情 况,因实施股权激励导致股本由上市后 80,000,000 股增加至目前的

                                     1
80,220,920 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实际控制人彭承志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实际控制人程大涛、柳志伟、于晓风、费革胜、冯辉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合肥琨腾、宁波琨腾、合肥鞭影分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五)潘建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六)陈增兵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
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3,2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1.4480%。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0 日;

                                    3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份数量     占目前总股    流通数量      股数量
                                   (股)       本比例      (股)        (股)
 1      科大控股                 10,800,000     13.4628%   10,800,000              0

 2      彭承志                    1,692,000      2.1092%    1,692,000              0

 3      程大涛                    2,500,000      3.1164%    2,500,000              0

 4      柳志伟                    2,340,000      2.9169%    2,340,000              0

 5      于晓风                      200,000      0.2493%      200,000              0

 6      费革胜                    1,116,000      1.3912%    1,116,000              0

 7      冯辉                        736,000      0.9175%      736,000              0
        合肥琨腾股权投资合伙企
 8                                3,403,000      4.2420%    3,403,000              0
        业(有限合伙)
        合肥鞭影股权投资合伙企
 9                                2,005,000      2.4993%    2,005,000              0
        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琨腾投
 10                                 750,000      0.9349%      750,000              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潘建伟                    6,608,000      8.2373%    6,608,000              0

 12     陈增兵                    1,100,000      1.3712%    1,100,000              0

 -                  合计         33,250,000     41.4480%   33,25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33,250,000

                 合计                              33,25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国盾量子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了
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国盾量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国盾量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国盾量子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4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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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   震               马   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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