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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盾量子:国盾量子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9-23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5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全

      资子公司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量科”)拟
      与关联方山东国耀量子雷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耀”)签订

      3 份销售合同,合同金额预计为 371.00 万元。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与公司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金额累计为 483.19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

      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与山东国耀签订相关合同的金额累计为 371.00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

      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量科拟与山东国耀签订 3


                                     1
份销售合同,向其销售金额预计为 371.00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包含此次 3 份
销售合同,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
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金额累计为 483.19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
交易金额)。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与山东国耀签订相关合同的金额累计为 371.00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
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加上此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山东国耀发生的交易、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剔除公
司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山东国耀量子雷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747 号 5 号楼 501 室
    法定代表人:申屠国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26 日
    经营范围: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量子计算技术服务;导航、测绘、气象及
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
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
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
测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
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国耀系国耀量子雷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耀量子雷达”)全资
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系国耀量子雷达第一大股
                                    2
东,公司前副董事长王兵先生担任山东国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盾量子与山东国耀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量科拟与山东国耀签订 3 份销售
合同,向其销售金额预计为 371.00 万元的量子通信产品。包含此次 3 份销售合
同,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签
订销售合同的金额累计为 483.19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
额)。同时,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与山东国耀签订相关合同的金额累计为 371.00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
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2 条中规定
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 7.2.7 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
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
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的
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同 1
    (1)主体:山东国耀量子雷达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乙方向甲方销售量子通信设备
    (3)支付方式: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事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 2
    (1)主体:山东国耀量子雷达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乙方向甲方销售量子通信设备

                                   3
    (3)支付方式: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事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 3
    (1)主体:山东国耀量子雷达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乙方)
    (2)合同主要内容:乙方向甲方销售量子通信设备
    (3)支付方式: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事项,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山东国耀专注于量子精密测量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将量子
精密测量技术应用于大气环保、海洋监测等相关场景,在推进量子技术产品及产
业发展的同时,也促进量子技术自身发展。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的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
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
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
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
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量科与关联方山东国耀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
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对《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量科与关联方山东国耀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
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 3 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由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
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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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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