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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盾量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09-2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
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盾量子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量子
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量科”)拟与关联方山东国耀量子雷
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耀”)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山东国耀因经营需要拟从山东量科采购量子通信产品,据此山东国耀拟与山
东量科签订 3 份量子通信产品销售合同,合同金额预计合计为 371.00 万元。包
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
的金额累计为 483.19 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公司(含子
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山东国耀签订销售合同的金额累计为 371.00 万元(剔除公
司已对外披露部分的关联交易金额)。
    据上,预计加上本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含子公司)与同一关联
方山东国耀的交易、与不同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交易(均剔除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
议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或市值的 1%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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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国耀量子雷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747 号 5 号楼 501 室
    法定代表人:申屠国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26 日
    经营范围: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量子计算技术服务;导航、测绘、气象及
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软件销售;软件开
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
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
测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
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山东国耀系国耀量子雷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耀量子雷达”)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系国耀量子雷达第一大
股东,公司前副董事长王兵先生担任山东国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盾量子与山东国耀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安排
    山东国耀专注于量子精密测量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致力于将量子
精密测量技术应用于大气环保、海洋监测等相关场景,在推进量子技术产品及产
业发展的同时,也促进量子技术自身发展。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山东国耀经营需要,山东国耀拟向公司子公司山东量科采购量子通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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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签订 3 份量子通信产品销售合同,合同金额预计合计为 371.00 万元,对采购
内容、合同金额、产品交付要求、质量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
进行约定,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山东量科将根据业务需求的实际情况与山东国耀签署具体的商业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山东国耀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
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上述交易是在正常交易
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山东国耀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本次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上述关联方形成重
大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董董事已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
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由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
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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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   震             马   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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