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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环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11-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星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8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星环信息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3 号),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21.06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2,084.2068 万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430.0863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54.1205 万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相关股东通过股权
转让取得的股份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
36 个月。前述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为 5 名,对应股份数量为 3,828,90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17%,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因 2023 年 11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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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金澔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澔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晶凯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凯艺赢”)、
朗玛二十五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玛二十五号”)、朗
玛三十一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玛三十一号”)作为发
行人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
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就本企业于 2020 年 11 月通过股权转让取得的股份(“新增股份”),自发行人完
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锁定 36 个月,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增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
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青岛新鼎啃哥瑞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厦门新鼎
啃哥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鼎瑞叁”)作为发行人的股
东,对于本次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即下文所述的“新增股份一”),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
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就本企业于 2020 年 11 月通过股权转让取得的股份(“新增股份一”),自发行人
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锁定 3 年,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新增股份一,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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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
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除上述承诺外,就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
关于股份限售期的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
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828,909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828,909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17%,
限售期为自相关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取得的股份发行人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之日(即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上市流通股份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1       中金澔晨         675,720                0.56    675,720          0.56         0
 2       晶凯艺赢       1,082,354                0.90   1,082,354         0.90         0
 3     朗玛二十五号       423,530                0.35    423,530          0.35         0
 4     朗玛三十一号       423,530                0.35    423,530          0.35         0
 5       新鼎瑞叁       1,298,631                1.07   1,223,775         1.01    74,856
        合计             3,903,765               3.23   3,828,909         3.17    74,856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2)总数与各分项数
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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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份                            3,828,909                  36
 合计               -                                 3,828,909        -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 总股本为 12,084.2068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971.1181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113.0887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数量
不变,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减少至 3,588.2272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加至
8,495.9796 万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
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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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帅                           陈    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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