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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光信息: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8  

 海光信息                                                    独立董事意见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制度要求,我们作为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现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价》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
币 3,000 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海光信息                                                独立董事意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黄简、胡劲为、张瑞萍、徐艳梅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