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8-12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53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航天
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永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3、2020 年 12 月 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56)
4、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9)。
5、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授予价格为 21 元/股,向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3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
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7、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航天
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永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3、2022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2 年 8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2-063)。
4、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1)。
5、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日为 2022 年 8 月 10 日,授予价格为 31 元/股,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5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4 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12.32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
废失效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04 人变更为 100 人,
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3.12 万股变更为 240.8 万股。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3.5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失效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91 人变更为 87 人,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5 万股变更为 171.5 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82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相关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相关法规及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