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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映翰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8-23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
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
查意见。
    2、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
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8、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8 名激
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8,220 股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2 名激励对象因职位变动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 6,37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的 3 名激励
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2,60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1 名激励对
象因职位变动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100 股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注销。
    除上述原因外,公司 2022 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当期对应限制性股票合计
218,190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注销。
    以上共计 277,480 股,不得归属,由公司统一作废注销。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已经就本次调整和本次作废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2021 年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 2021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