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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虹软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8-1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虹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80 号)文件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8.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8,4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1,254,550,834.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19]第 ZA15224

号)。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 308,405.42 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

308,405.4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54,859,239.89 元。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

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联席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智能手机 AI 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IoT 领

域 AI 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研


                                     1
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项目总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额           投资额              投资总额       金投资总额
        智能手机 AI 视觉
  1     解决方案能力提         33,706.65          33,706.65         33,706.65        33,706.65
        升项目
        IoT 领域 AI 视觉
  2     解决方案产业化         38,457.15          56,402.84         38,457.15        55,044.59
        项目
        光学屏下指纹解
  3     决方案开发及产         22,048.88             7,672.35       22,048.88         7,672.35
        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4                            18,940.60          18,940.60         18,940.60        18,940.60
        目
             合计             113,153.28         116,722.44        113,153.28       115,364.19
      注:2021 年 10 月 28 日,虹软科技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对各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2022 年 12 月 13 日,虹软科技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
目变更的议案》《关于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022 年 12 月 29 日,虹软科
技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一)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剩余募集资金
 序                                                   预计待支    现金管理收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                                  金额 E=A-B-
 号                                                   付款项 C    益扣除手续
                           总额 A       金额 B                                    C+D(注)
                                                                  费后净额 D
       研发中心建设
 1                         18,940.60   18,365.55         139.18       1,007.54        1,443.41
       项目
      注: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项目余额为准。

                                                 2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入与实际投入存在差异的

原因为:

    1、节余募集资金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

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

低了项目总支出。

    四、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专户销户事宜,不涉及新的募投项目及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公司在中

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原用于存储 IoT 领域 AI 视觉解决方案

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

毕后,该专户将继续存储 IoT 领域 AI 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3 年 8 月 15 日,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虹软科

技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松林                      田来




                                            x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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