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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众精工:博众精工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7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
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
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二届二次职工
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讨论、表决,同意选举何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职
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何伟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何伟: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同济大学,硕士
学历。2006 年 8 月至 2011 年 8 月,担任吴江检察院科员、科长助理。2011 年 8 月至
2019 年 9 月,先后担任吴江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副科长、科长。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 月,担任吴江区政协办公室科长。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博众精工法务总监兼党委书
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