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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斯瑞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陕西斯瑞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斯瑞新材”)董事武旭红先生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润升先生分别持有公
司股份 5,972,727 股、1,866,000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 1.49%、0.47%。上述
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要,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
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董事武旭红先生减持数量不
超过 1,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润
升先生减持数量不超过 466,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2%;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
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称                                        (股)           例
  武旭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972,727        1.49% IPO 前取得:5,972,727 股
  徐润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866,000        0.47% IPO 前取得:1,866,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原因
                                                                            区间      源

                                        竞价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不 超 过 :
                              不超过: 1,000,000 股           2023/6/8~ 按 市 场 IPO 前 自身资
武旭红      1,000,000
                              0.25%     大宗交易减持, 2023/12/7           价格     取得     金需求
            股
                                        不 超 过 :
                                        1,000,0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不 超 过 : 不超过: 466,500 股                   2023/6/8~ 按 市 场 IPO 前 自身资
徐润升
            466,500 股        0.12%     大宗交易减持, 2023/12/7           价格     取得     金需求
                                        不 超 过 :
                                        466,500 股
         注:
         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
            行,即 2023 年 6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即 2023 年 5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董事武旭红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润升于公司上市时承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 年内,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不转让;

    ②在担任董事/董秘/财务总监/总经理/副总经理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公司股份。

    ③公司存在以下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
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①公司存
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
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②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
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
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
当被终止上市的。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①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②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①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
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

    ②在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本人不减持股份: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
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

                                    3
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本人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被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
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①公司
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②公司因涉嫌
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③
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
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4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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