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13 公司简称:联测科技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科创板 联测科技 688113 无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何平 何平 电话 0513-85636573 0513-85636573 办公地址 启东市人民西路2368-2370号 启东市人民西路2368-2370号 电子信箱 zqsw@qdceqi.com zqsw@qdceqi.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188,831,396.30 1,134,500,482.70 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33,638,379.24 775,099,178.09 7.5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247,344,220.87 173,666,688.76 4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8,805,903.91 47,882,612.55 1.93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6,052,160.43 43,899,802.95 4.90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3,349,729.79 66,223,848.42 -64.74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09 6.74 减少0.6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7 0.75 2.6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6 0.75 1.33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7.30 6.96 增加0.34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21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 持股 通借出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售条件的 冻结的股份数 数量 份的限售 (%) 股份数量 量 股份数量 赵爱国 境内自然 14.62 9,310,500 9,310,500 9,310,500 无 0 人 李辉 境内自然 7.59 4,837,500 4,837,500 4,837,500 无 0 人 黄冰溶 境内自然 6.81 4,337,300 0 0 无 0 人 郁旋旋 境内自然 6.17 3,933,000 3,933,000 3,933,000 无 0 人 张辉 境内自然 5.22 3,325,500 3,325,500 3,325,500 无 0 人 中新兴富 其他 3.71 2,366,000 0 0 无 0 史江平 境内自然 3.45 2,199,788 0 0 无 0 人 孙慧明 境内自然 3.28 2,090,839 0 0 无 0 人 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 境内非国 3.18 2,028,334 0 0 无 0 团有限公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史文祥 3.02 1,923,338 0 0 无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赵爱国,李辉、郁旋旋、 说明 张辉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2、史文祥与史江平系父子 关系;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