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钢洛 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中钢洛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公司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受托管理资产事项有利于加强业务协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受托管理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徐殿利 冯月彬 索亚星 2023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