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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超导: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2023-12-26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3-035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情况,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
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   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   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方
会计方面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     面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士)。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
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   下特别职权:
以下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一) 重大关联交易(指交易金额占公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且超      (二)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过 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     (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
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 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师事务所;
     (三)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会;
     (四)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工作;
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案;                                        算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决算方案;                                  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补亏损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案;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八)    在职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的方案;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八) 在职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六) 审议批准除本章程第四十五条规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外的对外担
     (十六) 审议批准除本章程第四十五条      保事项;
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外的对外           (十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担保事项;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
                                         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

   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有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否
      4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

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会

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