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彦技术: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3-06-07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鉴于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 名拟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
事会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人数由 56 人调整为 55 人,对应
未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份额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和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总量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
定公司以 2023 年 6 月 5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24.8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
的 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2.6 万股限制性股票。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