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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特光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9-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
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莱特光电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
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1                                                      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莱特光电签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
  2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2023 年上半年度,莱特光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电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按有关规定必须保荐机构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2023 年上半年度,莱特光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
                                                         电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4     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重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等事项
        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5                                                      式,了解莱特光电经营情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况,对莱特光电开展持续
                                                         督导工作

                                       1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
                                                        构督导莱特光电及其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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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诺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促莱特光电依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莱特光电的内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效性进行了核查,莱特光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电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莱特光电严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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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保荐机构对莱特光电的信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莱特光电及其控股股东、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事项
       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莱特光电及其控股股东、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
13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2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报告的情况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2023 年上半年度,莱特光
  14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电未发生前述情况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
        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15                                                       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
        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
        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
                                                           2023 年上半年度,莱特光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16                                                       电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查的情形
        (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
        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人未发现莱特光电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外泄或开发滞后的风险
   公司已掌握了 OLED 有机材料生产的一系列专利及专有技术,是公司核心竞
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如果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
争手段、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外泄,则会对公司的经营
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产品技术升级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若公司未能把
握住客户的需求变化或行业发展的新趋势,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升级,或者由

                                         3
于核心技术人员出现流失而影响在研项目的推进,则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2、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OLED 有机材料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从业企业需要在有机化学、精细化
工、光学、电子信息等学科领域均具有经验丰富的研发和技术团队。公司长期重
视研发工作,在经营过程中培养、引进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
术人才。虽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股权激励、薪酬福利等措施提高
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同时通过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加以约束,但未来不排除受
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技术人才流失,从而对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和业务的持续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京东方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京东方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大,京东方为公司第
一大客户。京东方目前是 OLED 小尺寸显示面板领域全球第二、全国第一的面板
厂商。目前,公司 OLED 终端材料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在京东方市场占有率较高
的情况下,若公司无法维持与京东方的合作关系,公司无法通过拓展其他客户来
弥补京东方销售收入下降带来的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2、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公司与京东方签订的框架协议中约定公司同一合同产品的价格每年要降价
一定幅度。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京东方的同一产品在初次定价后,销售价格逐
年下降,但推出的新产品的定价仍然保持较高水平。公司通过持续迭代推出新产
品减少了老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但未来若公司无法通过持续推出新产品降低老
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又或者新产品的定价大幅下降,则公司可能面临产品降价
导致的毛利率下降风险,从而对公司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所
处的 OLED 显示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中,为在国际化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国内厂
商通过持续的工艺改进和规模化的生产不断优化成本。同时,生产成本的降低是
OLED 显示面板逐步提升在下游应用领域渗透率,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必经之
路。因此,“量升价跌”是行业内常见的销售情况,除京东方外,其他客户的产


                                  4
品也存在价格下降的可能,从而对公司毛利率及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3、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OLED 作为新型显示材料,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下游产品及技术更新
迭代速度较快,尚未进入技术及产品的成熟稳定状态,材料厂商需要具备持续的
研发创新能力及客户合作基础,才能跟上市场对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若公司未
来不能准确把握客户的需求变化,技术升级迭代进度和成果未达预期,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折旧和摊销增加的风险
   公司募集投资项目已投建并将逐步建成投产,公司未来每年将新增较大金额
的固定资产折旧。如果行业环境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募集资
金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为折旧大幅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
险。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情况较为稳定,本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处于相对较高
的水平。但如果未来公司的经营规模、产品结构、客户资源、成本控制等方面发
生较大变动,或者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成本费用提高或
客户的需求发生较大的变化,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无法维持较高水平或下
降的风险。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公司有银行外币存款、外销客户,以
美元结算,外币资金和外币应收账款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如果未来美元兑换人
民币的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所处的 OLED 有机材料行业具有产品技术更新较快的特点。在此行业背
景下,未来公司可能面临因产品技术更新、市场需求环境变化、客户提货延迟甚
至违约等情形,导致存货减值增加的可能。




                                  5
   (四)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 OLED 技术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从行
业整体竞争格局来看,外资企业仍占据着全球 OLED 终端材料市场的主要市场
份额,在行业中有一定的先发优势。随着 OLED 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国内企业
也争先向上游 OLED 终端材料方向进行业务布局,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如果
公司不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正确应对市场竞争状况出
现的变化,则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等均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当前国内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因素增多,若消费回暖情况
不及预期,下游手机、电视、笔电等消费电子市场复苏受阻,将影响包括 OLED
在内的上游面板行业需求,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上半年        2022 年上半年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141,389,000.30       151,082,088.93              -6.42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743,225.19        56,977,036.07             -23.23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2,302,710.45        44,077,019.76             -26.7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296,240.09       126,751,903.07             -90.30
         净额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同比增减(%)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90,395,953.61     1,685,270,988.30              0.30




                                        6
         总资产              1,877,951,926.30       1,908,511,163.91                -1.60

    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上半年       2022年上半年       同比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5                  -2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5                  -2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08            0.12                  -33.3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6            4.59      减少 2.03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89            3.55      减少 1.66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7.51            11.07       增加 6.44 个百分点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分别为 6.42%、23.23%、26.71%,
其中营业收入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调整客户及产品结构,主要业务 OLED 有机
材料收入虽同比增长 15.71%,较上年同期增长 1,768.81 万元,但医药中间体收
入及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1,969.51 万元、768.60 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
期分别减少 1,323.38 万元、1,177.43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
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803.80 万元、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613.36 万元所致。报告期
内,公司 OLED 有机材料保持较好的盈利水平。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90.30%,主要系公司
上年四季度销售额同比下降、本报告期客户账期调整延长一个月以及支付前期依
法缓交税费的影响所致。

    3、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33.33%,主要
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及 2022 年 3 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普通股数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研发及技术优势

   公司掌握了全面、领先的 OLED 有机材料核心技术与生产诀窍,拥有领先的


                                         7
生产工艺及 OLED 器件制备技术研究平台,研发团队实力雄厚,首席科学家为科
学技术部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项目人才,核心技术团队以博士领衔,硕士为主,
参与了多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研发项目,拥有丰富的研发及产业化经验。公司凭
借自身的研发优势,与客户进行项目合作开发,为客户提供器件评测技术支持,
共同推进产品升级迭代及新产品拓展。另外,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等
高校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协同培养育人基地,持续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

   (二)客户及产品优势

   公司致力于为全球知名 OLED 面板生产企业提供高品质专利产品及技术支
持,客户覆盖范围广,包括京东方、天马、和辉、华星光电、信利等。公司针对
OLED 器件的核心功能层材料建有系列化产品群,产品性能优异,高品质专利产
品保证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三)专利优势

   公司 OLED 终端材料专利布局完善,产品均具有专利保护。报告期内,公司
新增 82 件发明专利申请,获得 55 件发明专利授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申请专
利 733 项,授权专利 229 项(包括 191 项国内授权专利和 36 项国外授权专利和
2 项许可专利),自有专利覆盖了发光层材料、空穴传输层材料、空穴阻挡层材料
和电子传输层材料等 OLED 核心功能层材料,充分保障了公司产品在客户终端
全球化销售的安全性。

   (四)全产业链贯通,一体化生产能力

   公司已形成从专利分析、材料结构设计、材料制备、高纯度升华、器件制备
到器件测试的完整的产业布局,拥有从“OLED 中间体—OLED 升华前材料—
OLED 终端材料”一体化生产能力,具有快速响应的服务优势以及成本控制能力。

   (五)器件评测优势

   公司拥有 OLED 器件制备技术研究平台,具备器件评测能力。公司通过检测
OLED 器件的性能评价材料效率和寿命等数据,测试材料之间的搭配性,为客户
推荐最适合的材料。器件评测提高了公司产品在客户验证、器件匹配等环节的效
率,同时对于公司持续开发新材料、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客户黏性等具有重要作

                                    8
用,有助于进入面板厂商的下一代材料供应商体系。

   (六)生产工艺优势

   在多年的生产实践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对产品生产过程及
工艺技术不断进行改良和突破,进而提升产品的品质。公司在材料的化学合成及
升华提纯方面拥有丰富的量产化经验,具备较强的工艺流程设计能力。公司通过
对生产技术、设备工艺的持续优化,不断提升产品收率,通过增加器件评测进一
步加强了质量把控,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高水平和高稳定性。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2023 年上半年     2022 年上半年      同比增减(%)
 费用化研发投入                   24,757,000.34     16,719,007.09                48.08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24,757,000.34     16,719,007.09                48.0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7.51             11.07    增加 6.44 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二)研发进展

   公司持续专注于 OLED 有机材料的研发,核心技术涵盖了 OLED 中间体合
成、OLED 升华前材料制备、OLED 终端材料的设计、生产、器件制备及评测等
方面。公司通过不断深入研发,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产品质量、性能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3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核心技术有:

          类别                      技术名称                 成熟程度       技术来源
                               高效率材料开发技术          已批量产品化     自主研发
                               高纯度材料开发技术          已批量产品化     自主研发
 发光层材料      Prime 材料
                              高成膜能力材料开发技术       已批量产品化     自主研发
                               高匹配度能级调控技术        已批量产品化     自主研发



                                        9
         类别                       技术名称             成熟程度      技术来源
                            量子效率增强型主体材料开
                                                         量产测试      自主研发
                                     发技术
                Host 材料
                            高功率效能型主体材料开发
                                                         研发测试      自主研发
                                      技术
                Dopant 材   低斯托克斯位移蓝光掺杂材
                                                         内部研发      自主研发
                   料             料开发技术
                               高效率材料开发技术       已批量产品化   自主研发
                                界面性能提升技术        已批量产品化   自主研发
      空穴传输材料
                              高迁移率材料研发技术      已批量产品化   自主研发
                                热稳定性提升技术        已批量产品化   自主研发
                            效率增强型电子传输层材料
                                                         研发测试      自主研发
                                    开发技术
                            寿命增强型电子传输层材料
      电子传输材料                                       研发测试      自主研发
                                    开发技术
                            叠层器件用电子发生材料的
                                                         研发开发      自主研发
                                    开发技术
       升华技术                   升华提纯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器件制备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器件评测技术              评价方案设计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材料组合评价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合成方案技术           有机化合物合成路线设计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一锅法制备硼酸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新 Danheiser 苯环化反应技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术
                              Cu(I)代替 Pd 体系的
      化学合成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Ullman 反应技术
                              高效绿色催化偶联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用于材料性能改善的 D-H 交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换技术
       纯化技术                 精准分离提纯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痕量检测技术            杂质管理检测分析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量产管控技术            有机合成放量管控技术      已投入使用     自主研发

   (三)专利获取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 82 件发明专利申请和 55 件发明专利授权。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的专利 733 项(包括 490 项国内专利申请和 2 项许可专


                                       10
利,135 项 PCT 国际专利申请和 106 项海外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专利 229 项(包
括 191 项国内授权专利、36 项国外授权专利和 2 项许可专利),覆盖了发光层材
料、空穴传输层材料、空穴阻挡层材料和电子传输层材料等 OLED 有机材料。

      2023 年上半年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2023 年上半年新增                  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82               55          728                224
  实用新型专利              0                0            5                  5
  外观设计专利              0                0            0                  0
   软件著作权               0                0            1                  1
        其他                0                0            0                  0
        合计                82               55          734                230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莱特光电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募集资金净额                                                     80,512.79
  2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38,202.10
  3      其中: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置换金额                                   7,015.11
  4      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金额                                             31,186.99
  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307.86
  6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43,618.55
  7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618.55
  8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                                   33,000.0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
                                                                                 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存储形式               账号/理财产品
                                                                                 专户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专户             72010078801200005473       701.00
 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理财专户                 结构性存款           28,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       募集资金专户               129905111110330          5,145.42
 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
         技支行                    理财专户                 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专户             8111701012500679037        133.35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理财专户                 结构性存款            5,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             61050111206300000190       1,117.62
   司西安软件新城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募集资金专户         20000029393400076393720        3,521.16
     安分行营业部
            合计                                          43,618.55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莱特光电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上半年股份增     质押、冻结及
           姓名            职位
 号                                              (股)        减变动量         减持情况
                     董事长、总经理、实
  1       王亚龙                              198,654,281             -            无
                         际控制人
  2       李红燕       董事、副董事长              -                  -            无
                     董事、副总经理、核
  3        薛震                                    -                  -            无
                         心技术人员
  4       董振华       董事、副总经理              -                  -            无
  5       范奇晖            董事                   -                  -            无
  6       马若鹏            董事                   -                  -            无

                                              12
  序                                      持股数量   上半年股份增   质押、冻结及
            姓名           职位
  号                                        (股)     减变动量       减持情况
  7        关正辉          董事               -           -             无
  8         王珏         独立董事             -           -             无
  9        于璐瑶        独立董事             -           -             无
  10       李祥高        独立董事             -           -             无
  11        卫婵         独立董事             -           -             无
  12        傅斐           监事               -           -             无
  13       赵晓辉          监事               -           -             无
  14       张银权       职工代表监事          -           -             无
  15        李乾        职工代表监事          -           -             无
  16        杨雷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           -             无
  17        高军         副总经理             -           -             无
  18       孙占义        副总经理             -           -             无
  19       陈凤侠        财务总监             -           -             无
  20       潘香婷       董事会秘书            -           -             无
  21        冯震        核心技术人员          -           -             无
  22       金荣国       核心技术人员          -           -             无
  23       高昌轩       核心技术人员          -           -             无
  24       马天天       核心技术人员          -           -             无
注:高昌轩因个人原因于 2023 年 4 月辞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于 2023 年 7 月离职。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              刘纯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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