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3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3-094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 4 号光谷软件园六
期 E 区 4 栋 3F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普通股股东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9,741,28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9,741,28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29.5303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9.5303
(%)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发起召集,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光明先生主持;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除董事季光明先生、刘菁女士现场出席外,
其他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监事王能柏先生、彭涛先生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菁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9,741,28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普通股 29,741,28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9,741,28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9,741,28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9,741,28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温恒馨、吴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路德
环境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路德
环境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