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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洋创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8-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
券”、“保荐机构”)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智洋创新进行持续
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
                                                   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2                                                 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
                                                   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3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违法违规事项。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本持续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
          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
 4                                                   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
                                                     承诺等事项。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5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以及尽职调查等方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员。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则、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7                                               行为规范,并在本持续督导期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间有效执行。
     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建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立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   求。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有
     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10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海证券交易所的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11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海证券交易所的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
12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
                                                注函的情形。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3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
                                                履行承诺的情形。
     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
14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该等事项。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
       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
15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制定对公司的现场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16                                                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
       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
17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该等事项。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
       降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和产品持续创新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仍集中于智能运维管理领域,该领域涉及的技术
广泛,涵盖了人工智能、图像处理和模式识别、电力检测和智能诊断、网络通
信、数据采集与处理、数字孪生、无人机等。随着国家对行业数字化转型整体
规划的落地实施,新产品、新技术在该领域的形成、发展及迭代速度逐步加快
,若公司未能及时把握或跟随技术发展趋势,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失败或是开发
完成后不符合市场需求,将可能面临核心技术落后、产品升级迭代滞后和创新
能力不足的风险。

    2、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业务涉及的多项核心技术,已通过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形
式加以保护。由于公司申请的专利中尚有部分未获得核准,其他未申请专利的
技术亦不受专利法的保护,易被泄密和窃取。未来公司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
职业操守泄密的可能或者核心技术被他人盗用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发展。
此外,人工智能、计算机视觉技术等专业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
及时引进符合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或是激励机制缺乏竞争力导致技术人员流
失,将影响公司的长期经营和发展。

    3、技术研发及技术替代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深耕电力领域的同时,积极拓展水利、轨道交通等领域
,一方面公司需要保持在技术方面的先进性,持续研发新产品并改进现有产品
,另一方面需根据不同客户的实际应用场景对技术和产品进行差异化配置和改
进。任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都需要较长的时间、大量的资金,如果公司的
技术研发方向不能顺应市场需求、技术变化和不断提高的客户技术革新要求,
公司将面临技术研发投入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的风险及技术可能被竞争对手更
为先进的技术替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对电力行业及电网公司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仍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主要为国内各级电网公司
 及其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1.59%,其中对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为53.58%。若穿透至最终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对电网公司的销售
 收入为36,175.6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6.13%。若未来我国电力行业
 相关政策、投资规模、电网公司采购偏好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技术性能
 、创新能力及售后服务等不能满足电网公司客户需求而导致销量下降,将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行业的业务收入占比为96.23%,公司收入受宏观经济
 周期波动、电力行业投资政策及方向的影响较大。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客
 户需求变化或采购数量下降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随着经营管理
 规模扩大及新业务领域的拓展,公司将面临产品研发创新、市场开拓、新业务
 拓展等各方面挑战。公司可能存在由于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电网公司对电力智能运维领域的投入进一步增大,未来市场需求将持
 续增加,一方面,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的规模和竞争力可能不断提高,生产出
 更匹配客户需求的产品;另一方面,电力相关上市公司或其他企业可能迅速进
 入电力智能运维领域,抢占市场份额。公司可能面临更多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
 竞争的加剧会对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增长产生冲击,进而对公司
 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4、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上半年收入较少,下半年尤
其是第四季度收入较高。同行业公司如申昊科技、亿嘉和等也存在类似的季节性
波动,主要是因为电网公司及下属企业具有严格的计划采购制度,预算约束较强
,电力系统的投资立项申请一般集中在每年四季度,次年年初对上一年的立项项
目进行审批,合同项目的执行与实施相对集中于下半年。由于公司的人力成本、
研发投入等支出在年度内发生较为均衡,从而导致公司净利润的季节性波动较明
显,上半年净利润及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一般明显少于下半年。基于上述行业特
点,公司的销售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特征。未来,随着产品结构的调整该现象会
有所改善,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仍然面临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5、招投标模式相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向水利、轨道交通等行业进行拓展,但目前还处于较
 前期阶段,业务量占比较小,公司的主要客户仍为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电
 力行业中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合同比例较高,招投标过程通常受到客户预
 算、市场情况、招投标条件及其他竞标者所提供的报价等若干不可控因素的影
 响,因此公司通过招投标所获得合同的数量、金额和毛利率水平等方面都会有
 所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2,893.6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43.25%。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
 回收或无法回收的情况,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0.71万元,去年同期为
 -9,698.05万元,其波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年度加强销售回款管理和供应商
 管理,在增加销售回款的同时合理控制采购付款进度,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公司
 经营活动现金流。如果未来公司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快速增长,但下游行业客户
 经营情况恶化、客户回款速度放缓,上游行业供应商加强采购付款催收,可能
 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波动,进而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
 响。

     3、存货价值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3,500.2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23.69%,绝对金额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
报告期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5,476.64万元、618.44万元、547.60万元、3,527.12
万元和13,330.48万元。受现场施工环境、客户项目投资进度等因素影响,公司
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发出商品金额较大,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较大的存
货规模和较低的存货周转率对公司流动资金提出了较高要求,给公司生产经营
带来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目前,公司电力智能运维分析管理系统可提高电力系统供电可靠性,
并有效减少运检人员配置需求,助力无人巡检的实现,契合了国家电网坚强智
能电网与电力物联网的发展战略。但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力行业不断发展,如电
网客户发展战略发生变化且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技术研发方向或匹配经营
策略,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战略,助力各行业产业
数字化转型升级赋能,积极拓展水利、轨道交通等新业务领域。新业务领域前
期业务拓展及研发费用投入较高,后续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推出符合市场需
求的产品或市场推广情况不及预期,将对公司整体业绩指标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行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家目前
致力于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
化水平,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未来国家行业发
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1-6月            2022年1-6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76,476,125.44         313,256,078.05               20.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3,609,191.94          17,225,847.26               37.06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6,610,304.08          15,286,272.26                8.66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607,108.55        -96,980,450.34              不适用
净额
         项目              2023年1-6月            2022年1-6月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41,676,352.70         829,413,941.97                1.48
资产
总资产                   1,265,044,294.53        1,217,651,827.41               3.89

      2023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1-6月     2022年1-6月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1                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1                36.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1            0.10                10.00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9             2.09      增加0.7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97             1.85      增加0.12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2.38           11.69      增加0.69个百分点

      2023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47.6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18% ,主
  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大环境不利因素的消除及电网投资持续增长;二是公司
  在电力行业不断深耕,公司产品方案得到了更广泛客户的认可,竞争地位持续巩
  固,销售订单得到提升。同时公司加强项目交付管理,项目执行及交付进度提
  升。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37.06%,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获取政府补助增加的同时,期间费用合计占
  收入比例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改善,主要原因
为:公司加大营销回款催收管理,同时优化供应商管理政策,合理规划当期采
购付款支出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的增加主要系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为27.34%,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
加0.6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巩固电力领域的技术竞争优势的同时,持
续加强对新业务领域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数较去年同期增长的同
时,人员结构持续优化且人均薪酬上涨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坚持人才
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目前,依托8个省级创新平台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已形成一支由博士、硕士组成的具备原始创新能力的核心技术梯队,技术能力
覆盖计算机视觉、数据分析算法、大数据分析、数字孪生、无人机的各个关键
环节,团队参与的研发项目多次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公司在济
南、淄博、广州设有研发中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350人,
占公司总人数的44.64%。公司长期保持了研发费用的高投入,2021年度、2022
年度及本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6,902.19万元、8,739.65万元、4,661.57
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52%、13.02%、12.38%。

    公司在注重研发投入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2023半年度公
司新增知识产权45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人工智能相关专利8项,占比
66.67%),实用新型专利9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著作权11项,商标4项。报
告期末公司知识产权拥有量为561项,其中发明专利69项(人工智能相关专利
49项,占比71.01%),实用新型专利161项,外观设计专利82项,著作权203
项,商标46项。

    2023年全球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IPRdaily发布“中国人工智能大
模型企业发明专利排行榜(数据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7日在中国申
请并公开的人工智能大模型专利,同申请号合并),公司以16项相关专利排名
第32位。

    公司在人工智能算法、数字孪生、无人机技术应用、软硬件集成领域不断
深耕。凭借多年积累的海量数据资源,公司已构建了比较完备的图像、视频和
语音算法库,可实现“感知—认知—决策”闭环。公司自研的一站式AI智能平
台产出模型支持多种部署方案,降低了落地成本,缩短了开发周期。公司自研
的大数据及数字孪生平台,可通过核心算法为前端智能可视化产品和无人机产
品赋能,实现行业场景应用的快速落地。2022年12月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
于公布2022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果的
通知》,公司承担的2019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基于人工智能的输电线路和
配电网络突发重大安全隐患识别预警系统的研究及产业化”顺利结项,专家组
结项鉴定为优秀。

    公司在加强自身研发梯队建设的基础上,重视产学研合作,先后与山东大
学、清华大学珠三角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河海大学等高校、研
究所建立了合作,为公司技术迭代和可持续发展增加助力。

    (2)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专业化的人才梯队

    公司非常注重技术团队建设,经过数年的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拥有了一
支350人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先进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
制,并完善了技术人才的聘用、管理和培养制度。公司持续引进高水平的研发
人员及管理人员,增强公司技术人员的储备,保持研发团队的活力。公司积极
开展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确保技术人员始终掌握行业内的先进设计思路、研
发方法和生产工艺。公司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行业展会、行业专业会议等,
以使技术人员能够始终把握行业内的前沿方向。为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
司建立了完善的经营管理架构、激励政策、人才培养及晋升机制,持续提升公
司管理水平。在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和行业技术发展方向,
从客户需求出发指导技术研发,开发贴合客户需求、技术水平更高、应用领域
更为广泛的新产品,以高附加值的产品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全面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

    (3)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行业数据积累

    在电力智能运维领域,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成熟的解决方案并积累
了大量的行业数据,拥有行业的先发优势。得益于对行业经验深刻的理解和行
业发展趋势准确的把握,公司及时洞悉下游电网公司对电力智能运维的需求及
现有电力系统运维中存在的问题、弊端,并依托于公司较为强大的研发能力和
丰富的技术储备,不断推出解决行业痛点的新产品。

    (4)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认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检验中
心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评审。从管理职责、资
源管理、产品开发设计、产品生产、产品检测、问题分析及改进等方面对研发、
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业务流程进行严密、系统的管理控制,为公司的产品质
量提供有效支持。同时,公司组建了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质量控制团队,并
持续推进“精益生产”,充分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性。此外,公司相关产品通过
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的严格检测,产品质量
稳定可靠,在客户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5)服务优势

    公司秉持“专业服务、超越期望”的服务理念,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
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销售服务团队,服务范围已基本覆
盖全国。公司服务团队与新老客户保持紧密联系,第一时间响应客户服务需求,
并与公司研发、生产等技术人员密切联动,有效解决客户问题,并持续跟踪客
户需求,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了客户粘性。同时,客户需求的直接及时
反馈有效保障了公司与市场的同步升级、发展。优质的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已
成为公司业务扩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研发投入4661.5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12.38%,
 较去年同期增长27.34%。

     (二)研发进展

    2023年1-6月公司新增知识产权45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人工智能相关专
利8项,占比66.67%),实用新型专利9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著作权11项,商
标4项。报告期末公司知识产权拥有量为561项,其中发明专利69项(人工智能相
关专利49项,占比71.01%),实用新型专利161项,外观设计专利82项,著作权
203项,商标46项。公司以计算机视觉、数字孪生机理仿真、无人机巡检技术为
突破,通过不断优化后台的大数据分析应用和中台的AI分析服务对边缘和前端的
AIoT设备进行赋能,推动人工智能在电力、水利、轨道交通等特定场景的深度
应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行业前沿技术的演进,公司算法及模型持续优化
和更新, 并陆续在前端设备应用,整体识别率提升明显。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智洋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826.15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11.38元,实际募集资金43,541.6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4,000.00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11.0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30.5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1]第ZE10079号《验资报告》。

     2023 年 半 年 度 , 本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为 : 募 投 项 目 支 出 金 额
6,229,981.91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8,400,000.00元。截至2023
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1,206,331.58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净额                                       396,359,402.79

减:扣除发行费用                                              18,053,514.19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302,902,728.42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5,2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443,311.59

减:项目结束结余资金转入流动资金(注)                          25,440,140.19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1,206,331.58

注: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洋创新”)于2023年4月26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将“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结项。截止至2023年6月底,上述两项目专项账户资金余额合计为26,644,021.66
元,目前销户手续尚未办结,其余额未计入项目结束结余资金转入流动资金项目中。扣
除该金额后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562,309.92元。

    2022年公司募集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冻结及
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姓名            现任职务
                                           (万股)         (万股)
    刘国永                  董事长            843.3412         2258.1811

    聂树刚               董事、总经理         652.1480         2198.2189
    赵砚青                 董事              484.9000        1312.8960

    陈晓娟                 董事              113.0321          33.2800

    孙培翔                 董事               59.4341          26.6240

    张万征                 董事               39.3694          26.6240

    鲍春飞               副总经理             31.2640           6.6560

    胡志坤               副总经理              3.0000                /

    王书堂               副总经理             18.9200                /

    刘俊鹏              董事会秘书            16.1111                /

    胡学海               财务总监              7.0000                /

    徐传伦              监事会主席             8.0000          13.3120

    张广鑫                 监事                     /                /

    战新刚                 监事               11.2000                /

    许克              监事(已离任)          28.0100                /

注:王书堂先生于2023年6月19日减持公司股票3800股,2023年7月14日王书堂先生被聘
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2023年半年度,公司董事张万征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减持,共减持公司股
份100,000股;公司副总经理鲍春飞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减持,共减持公司股
份100,000股;公司副总经理王书堂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减持,共减持公司股
份3,80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
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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